陽人社監(jiān)字〔2024〕第8號
被催告人:劉世鋒、劉炳乾
你經(jīng)營清遠原宿潮派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因拖欠李育芳2023年10月至2024年3月的勞動報酬和呂春華2023年6月至2023年10月的勞動報酬,合計24850元。經(jīng)我局責令限期支付后,逾期不支付,違反了 《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第十二條 規(guī)定,我局于2024年12月17日向你單位送達了《勞動保障監(jiān)察行政處理決定書》( 陽 人社監(jiān)字〔2024〕第8號)。
因你單位在法定期限內未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我局作出的行政決定。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五十四條之規(guī)定,現(xiàn)依法向你單位催告,請你單位自收到本催告書之日起十日內自覺履行上述決定。逾期仍未履行的,我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特此催告。
我局地址:陽山縣北門路348號 郵編:513100
聯(lián)系人:黃仕和、溫景樂 電話:0763-7882858
陽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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