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維護水上安全形勢穩(wěn)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等相關規(guī)定,現開展限期清理陽山縣“三無”船舶工作,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凡納入整治范圍內的“三無”船舶,其所有人、經營人及其他權利人,應積極配合政府和有關職能部門進行清理、拖帶、拆解。
二、對2025年9月5日前仍未拆解或未簽訂拆解同意書的“三無”船舶,按照“清四亂”要求對其依法依規(guī)進行處理;9月5日后拆解或簽訂拆解同意書的“三無”船舶,不給予補助及鼓勵性獎勵。
三、在整治過程中,對以暴力、威脅方式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zhí)行公務的,由公安機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規(guī)定實施處罰;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歡迎廣大群眾積極舉報,舉報電話:
連江海事處:7893642,陽城鎮(zhèn):7802151,青蓮鎮(zhèn):7646925,小江鎮(zhèn):7355338。
本通告自發(fā)行之日起執(zhí)行。
陽山縣人民政府
2025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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