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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違法未處理的重點車輛92臺(截止到2020年7月21日)


陽山公安提醒 為了保障機動車駕駛員的利益,陽山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督促以上車輛的所屬單位和機動車駕駛人要增強法律意識和交通安全意識,切實加強安全管理,嚴格遵守交通法規(guī),并及時盡早處理車輛交通違法行為,對駕駛的機動車進行年檢,做到安全行車,平安出行! 逾期未報廢的重點車輛9臺(截止到2020年7月21日) 法規(guī)鏈接: 駕駛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路行駛,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等相關規(guī)定,公安機關管理部門應當予以收繳,強制報廢,對機動車駕駛員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駕駛證扣12分的處罰。 報廢車上路危險大 1.車輛隱患重。報廢車輛因為使用年限時間太長,機件受到嚴重損壞,機動車的操作靈活性、穩(wěn)定性、制動性能等大大降低,事故概率遠遠大于其他車輛,時刻威脅著過往車輛和行人的安全。 2.污染重。 由于報廢車使用年限較長,發(fā)動機嚴重老化,耗油量明顯增多,排放尾氣中污染物嚴重超過國家規(guī)定的汽車排放污染物標準,不僅造成能源浪費,而且嚴重污染了大氣環(huán)境,從而影響到人們的生活質量,不符合環(huán)保要求。 3.逃逸事故多。報廢車輛一旦發(fā)生交通事故,往往肇事逃逸,增加了事故破案率的難度,既便交警找到了車主或駕駛人,但因為車輛沒有保險往往致使受害者得不到應有的賠償,影響了社會的穩(wěn)定。 逾期未檢驗的重點車輛401臺(截止到2020年7月21日) 車輛逾期未檢 嚴重危害交通安全 逾期未檢驗車輛不能定期接受安全技術性能檢驗,安全系數(shù)得不到保障,存在道路交通安全隱患,嚴重的容易導致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生命財產損失,危害道路交通安全。 法規(guī)鏈接: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機動車登記規(guī)定》第五十六條規(guī)定:機動車未按照規(guī)定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警告或200元以下罰款。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guī)定》規(guī)定: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按規(guī)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一次記3分。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后連續(xù)3個機動車檢驗周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的,將強制報廢注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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