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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山縣發(fā)展和改革局文件 |
陽發(fā)改〔2017〕4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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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陽山縣城擴容提質(zhì)建設工程(道路
交通)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
陽山縣規(guī)劃市政局:
報來《關于請求對陽山縣城擴容提質(zhì)建設工程(道路交通)進行立項的申請》及相關資料收悉。經(jīng)研究,現(xiàn)批復如下:
一、為推進我縣城市化進程,促進社會經(jīng)濟和城市交通發(fā)展,保障行人出行安全,原則同意《陽山縣城擴容提質(zhì)建設工程(道路交通)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內(nèi)容。
二、該工程建設地址位于陽山縣中心城區(qū)范圍內(nèi)。項目建設規(guī)模及內(nèi)容:總用地面積約78600平方米,包括打通縣城斷截路工程7個、內(nèi)街小巷改造工程20個、道路綜合改造工程8個、市政道路新建和改造工程4個、縣城道路交通設施2個等。
三、項目總投資43355.16萬元,其中建安工程費用33491.01萬元、工程建設其他費用4875.78萬元(不含征地拆遷費)、基本預備費4987.76萬元。資金來源:建設項目采用PPP模式,由政府引入項目投資公司,資金由項目公司通過銀行貸款或者其他途徑解決。
四、項目設計竣工驗收時間為2019年12月。
五、項目節(jié)能方案及措施須符合國家節(jié)能規(guī)范標準。
六、工程招標核準意見見附表。
七、項目全面實行代建制、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標投標制、合同管理備案制、工程監(jiān)理制、安全生產(chǎn)責任制、工程質(zhì)量終身負責制和重大項目跟蹤審計制,請抓緊組織施工,確保工程按期完工。
陽山縣發(fā)展和改革局
2017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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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縣國土資源局、財政局、統(tǒng)計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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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山縣發(fā)展和改革局 2017年7月25日印發(fā) |
清遠市陽山縣招標核準意見表
建設項目名稱:陽山縣城擴容提質(zhì)建設工程(道路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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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范圍 |
招標組織形式 |
招標方式 |
不采用 招標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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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招標 |
部分招標 |
自行招標 |
委托招標 |
公開招標 |
邀請招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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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 察 |
核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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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準 |
核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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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 計 |
核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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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準 |
核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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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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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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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裝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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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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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jiān) 理 |
核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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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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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設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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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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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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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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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批部門核準意見說明: 根據(jù)《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辦法》的規(guī)定,對該項目的招標核準意見如下: 1、核準該項目勘察、設計、建筑工程、安裝工程、監(jiān)理采用全部委托公開招標。 2、其他包括建設管理費、前期工作咨詢費、施工圖審查費、環(huán)境影響咨詢費、工程保險費等,根據(jù)相關法規(guī)支付,不進行招標。 審核部門蓋章 2017年7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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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山縣發(fā)展和改革局文件 |
陽發(fā)改〔2017〕4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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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陽山縣城擴容提質(zhì)建設工程(道路
交通)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
陽山縣規(guī)劃市政局:
報來《關于請求對陽山縣城擴容提質(zhì)建設工程(道路交通)進行立項的申請》及相關資料收悉。經(jīng)研究,現(xiàn)批復如下:
一、為推進我縣城市化進程,促進社會經(jīng)濟和城市交通發(fā)展,保障行人出行安全,原則同意《陽山縣城擴容提質(zhì)建設工程(道路交通)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內(nèi)容。
二、該工程建設地址位于陽山縣中心城區(qū)范圍內(nèi)。項目建設規(guī)模及內(nèi)容:總用地面積約78600平方米,包括打通縣城斷截路工程7個、內(nèi)街小巷改造工程20個、道路綜合改造工程8個、市政道路新建和改造工程4個、縣城道路交通設施2個等。
三、項目總投資43355.16萬元,其中建安工程費用33491.01萬元、工程建設其他費用4875.78萬元(不含征地拆遷費)、基本預備費4987.76萬元。資金來源:建設項目采用PPP模式,由政府引入項目投資公司,資金由項目公司通過銀行貸款或者其他途徑解決。
四、項目設計竣工驗收時間為2019年12月。
五、項目節(jié)能方案及措施須符合國家節(jié)能規(guī)范標準。
六、工程招標核準意見見附表。
七、項目全面實行代建制、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標投標制、合同管理備案制、工程監(jiān)理制、安全生產(chǎn)責任制、工程質(zhì)量終身負責制和重大項目跟蹤審計制,請抓緊組織施工,確保工程按期完工。
陽山縣發(fā)展和改革局
2017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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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縣國土資源局、財政局、統(tǒng)計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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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山縣發(fā)展和改革局 2017年7月25日印發(fā) |
清遠市陽山縣招標核準意見表
建設項目名稱:陽山縣城擴容提質(zhì)建設工程(道路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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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范圍 |
招標組織形式 |
招標方式 |
不采用 招標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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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招標 |
部分招標 |
自行招標 |
委托招標 |
公開招標 |
邀請招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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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 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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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 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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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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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裝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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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jiān) 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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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設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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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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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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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批部門核準意見說明: 根據(jù)《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辦法》的規(guī)定,對該項目的招標核準意見如下: 1、核準該項目勘察、設計、建筑工程、安裝工程、監(jiān)理采用全部委托公開招標。 2、其他包括建設管理費、前期工作咨詢費、施工圖審查費、環(huán)境影響咨詢費、工程保險費等,根據(jù)相關法規(guī)支付,不進行招標。 審核部門蓋章 2017年7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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